第五百一十七章 雪茄和劣质卷烟
废土生存守则 by 暗尘弥散
2019-6-9 16:49
程家主宅,中心别墅。
程砚秋坐在那张由意大利进口的头层牛皮制成的沙发,默默地盯着面前的桌面这个位置,曾经是属于他父亲的,而现在,却是轮到他坐在了这里。
唯一不同的是,在这栋别墅的外面,有着数千名穿着程氏私军制服的士兵死死包围着别墅,在别墅的每一个窗户和门口,都有着远不止一名狙击手将瞄准镜中的十字准星锁定在上面。
“你……曾经想象过自己的死亡吗?”程砚秋突然低下了头,对着站在桌子后面,透过窗帘的缝隙遥遥窥视着外面的鬼面说道。
“死亡?”鬼面突然咧开了嘴,这让他那张原本就狰狞的脸庞变得更加扭曲,在阴影之中显得格外地阴森可怖。
“你也知道,我的工作,每一次任务,都有可能回不来,次数多了,我也就麻木了。”
鬼面的指间夹着一根浅褐色的雪茄,雪茄的末端火光明灭不定,一股令人迷醉的味道弥散在了房间之中。
程砚秋的父亲是一个狂热的雪茄爱好者,在这栋别墅内专门开辟了一个房间,用来收藏他从世界各个知名产地寻购来的名贵雪茄,只不过在程肃入主这座别墅之后,为了笼络人心,那些名贵的雪茄大都被他拿来当作了礼品,原本满满一房间的库存,现今也只剩下了不到三分之一。
鬼面手中的,是一根残存下来的帕德龙1926系列90号,这是一支2016年生产的古董货,是帕德龙雪茄的创始人何塞奥兰多帕德龙为了庆祝自己度过人生的第九十个年头而退出的纪念型产品。
这支帕德龙1926九十号一直被储存在可以维持恒定温度和湿度的储藏柜里,直到半小时前,鬼面将它从其中取了出来,用军用匕首将其前端切平,然后再一只再平常不过的廉价打火机点燃。
如果被一个喜爱雪茄的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痛心疾首地认为鬼面是在暴殄天珍,这种高档货色,应该用专用的长柄火柴来点燃,而不是火苗中带着浓烈汽油味道的防风打火机。
但是,鬼面不在乎,程砚秋也不在乎。
他们的生命很可能只剩下了最后的几个小时,而鬼面只是想要体验一下,这种价格足以买下一支精品狙击枪的东西,和平日里经常抽的廉价卷烟有什么区别罢了。
“看来这一次,这栋别墅,恐怕就是我们的坟场了。”程砚秋低声说道,援军什么的,从一开始他就没有信过,那张储存卡的来历,最大可能便是出自程肃之手。
只要稳住程砚秋,那么等到909号避难所被搬空之后,程砚秋的手里便就没有什么筹码了。
至于居民区里那来不及撤走的数十万普通居民,在程肃的眼中,那只是可以随意被舍弃的东西而已。
“应该是我们的坟场,而不是你的坟场。”鬼面抽了一口雪茄,说道。
“也对,如果能够活捉我的话,程肃应该不会直接把我打死在这里,我对他来说,还有许多可以利用的价值。”程砚秋有些自嘲地笑了笑。
人算不如天算,这可能就是命运的安排吧。
不知道为什么,程砚秋突然想起了这两句在旧时代各种影视与文学作品里出场率极高的台词。
“只要有一丝能够活下去的机会,就不应该放弃,哪怕是苟延残喘。”鬼面突然指了指自己那半张如同恶鬼一般的脸庞,将手中的雪茄摁灭在了桌角的烟灰缸里。
“唉,像我这种粗人还是不适合这玩意,反而有些怀念起劣质的手卷烟了。”
“烟还有吗?”程砚秋突然抬了头,看向了鬼面。
“烟?储藏室里还有很多雪茄”
“我说的是你提到的那种劣质的手卷烟。”程砚秋说道。
“还有最后两根。”
“给我一根。”
鬼面看了程砚秋一眼,然后从上衣口袋里摸出来了一个被压瘪的纸盒,从里面摸出了两支皱巴巴的卷烟来,丢给了程砚秋一支。
程砚秋接过烟,点着,用力地抽了一口。
很呛,劣质烟草的辛辣味道在喉咙和呼吸道回荡,好像吸进了一口被炒热的辣椒面一样这种添加了微量军用兴奋剂的劣质卷烟,便是这个时代的一部分,和子弹、辐射与死亡一样,是这个经历过毁灭之后的时代的代名词。
鬼面也点着了最后一支烟,原本弥漫在房间内那股雪茄所特有的醇厚芳香瞬间便被这劣质卷烟的味道冲得一干二净。
“其实我一直都很奇怪,”鬼面用力抽了一口,那支本就不长的卷烟立马便缩短了将近三分之一的长度,“你一个程氏财团的富家大少爷,为什么不会喜欢雪茄这种上等人才应该抽的东西,反而喜欢这种玩意?”
“因为我就是在这种环境里长大的啊”程砚秋缓缓说道,他的双眼隐藏在升腾起来的烟雾后面,让鬼面看得不怎么真切。
“或许在外人看来,我是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便生活在优渥环境之中的世家子弟,程家家主唯一的少爷,程氏财团未来的继承人。”
“可是外人所不知道的是,从我记事以来,整个世界,除了我的父母之外,都充满了对我的敌意,那些血管里流着和我同样的血的人,他们笑着伸出手,想要把我抱起来,然而我在他们的瞳孔伸出,却是看到了那层隐藏在笑意后的厌恶。”
“除了我的父母,没有人为真心为我的诞生而感到喜悦,我的出现,意味他们和他们的子侄将会失去一些东西,而这些东西,却是他们费尽心机想要得到的。”
“比如家主的位置?”鬼面歪着头,这个平日的冷峻的兵王,现在就是一个邻居的大哥哥一般,静静的背靠着红木的书架,倾听着程砚秋的诉说。
“其中之一吧。我很小的时候便学会了察言观色,可以从一个人面部细微的变化察觉到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可正是因为这样,我的童年几乎没有什么快乐可言。”
“真狗血啊,就像是战前那些晚点八点档播出的连续剧一样。”鬼面耸了耸肩。
“后来我才知道,差不多每个大家族出生的孩子都是一样的,在外人眼中,我们生下来的时候,口中都含着纯金的汤匙,可是只有我们自己在知道,这柄汤匙的边缘是何其地锋利,一个不小心,就会把嘴巴和舌头割得鲜血淋漓。”
程砚秋一边抽着烟,一边说着。
“所以我十二岁便主动要求离开了家族,在父亲的安排下,动身前往家族位于尼泊尔的一所矿产公司,准备开始为时三年的历练。”